时间:2024-01-01 16:39:57
天博来自市消协的最新数据显示,自我市创新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服务中心(简称“法律服务中心”)以来,累计指导全市处理消费投诉3804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80.5万元。
近年来,新经济、新业态不断发展,消费投诉类型从过去的投诉假冒伪劣产品,转向金融消费、网络消费、住房消费、教育培训、医学美容、汽车消费等领域,案件逐年上升,但是存在诉讼标的普遍不高、特定消费群体突出、案件审理周期相对较长、调解难度较大等特点。
“法律服务中心正是以这些问题为导向,为消费者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并通过点评条款、辅助约谈、法官轮值、诉调对接等方式,探索高效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共治机制。”市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锁勇说天博,创新成立法律服务中心也体现了消协组织、司法机关向消费者和倾斜保护的基本立场。
公益律师团作为法律服务中心的核心力量,由市消协法律专家委员会的22名律师和专家组成,截至目前共参与疑难消费纠纷调处150多起,高效化解消费纠纷。
值得一提的是,22名专家律师敢发声、助约谈、勇担当,同时也是维护公平的“监督员”。近年来,他们在市消协组织的格式条款点评、热点难点维权事件评析、消费警示发布等领域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全程参与市消协、市市场监管局对教育培训、房地产、汽车、保险、通信、网约车平台等领域的合同格式条款审查点评,对格式合同存在问题的相关企业进行行政指导和约谈,并定期参与消费维权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研讨、流通领域的服务质量评议、典型案例评析和侵害消费者权益失信行为认定等活动,协助发布消费警示20多期、维权指引6期,有力震慑了不良商家,净化了市场环境。
“法官轮值+司法确认”让消费纠纷调解跑出“加速度”。法律服务中心与润州区人民法院加强协作,法官在中心定期轮值,解答有关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的问题。法律服务中心还先后与润州区、京口区、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法官定期上门,与消协工作人员一起调处疑难消费者权益纠纷。
锁勇解释,经市消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经司法确认,并由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的案件,和人民法院诉讼审判作出的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在此基础上,法律服务中心与市司法局共建“市法律服务中心镇江市消费者协会法律服务工作站”,与润州区人民法院共建“润州区人民法院消费纠纷诉前调解工作站”“润州区人民法院消费维权速裁庭”,与市检察院共启“消费者权益保护十项机制”,由此开启了我市消费维权工作“多元化解一站式,法治保障全过程”的新局面。
由维权专业委员会打造的“行家队”,则致力于“疑难杂症”破解。法律服务中心先后成立了汽车、家装和金融等三个维权专业委员会,为投诉的调查、调解提供参考意见及相关技术咨询,同时通过活动为消费者提供消费指导、专业知识和消费市场的动态信息。近年来,维权专业委员会专家共参与消费纠纷调解87件,开展专业教育16场。
金融维权专业委员会在市消协的牵头组织下,依托金融消费教育基地先后推出“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大讲堂”等系列活动,针对老年人、学生等特殊群体开展宣传教育,与社区合作推动解决“数字鸿沟”问题。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建立法律服务制度,是推动消费维权向专业化、法治化、制度化迈进的创新举措。”市消协执行副会长、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徐艺说,实践证明,这种模式有利于提升社会公众的消费维权意识,有利于健全消费维权共治机制,对促进消费者权益纠纷的妥善解决、营造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来自市消协的最新数据显示,自我市创新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服务中心(简称“法律服务中心” )以来,累计指导全市处理消费投诉3804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80.5万元。在此基础上,法律服务中心与市司法局共建“市法律服务中心镇江市消费者协会法律服务工作站” ,与润州区人民法院共建“润州区人民法院消费纠纷诉前调解工作站” “润州区人民法院消费维权速裁庭” ,与市检察院共启“消费者权益保护十项机制” 。”市消协执行副会长、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徐艺说,实践证明,这种模式有利于提升社会公众的消费维权意识,有利于健全消费维权共治机制,对促进消费者权益纠纷的妥善解决、营造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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