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9 16:17:18
天博违经纪人管理规定遭罚。12月28日,天津证监局向同一家券商发布两张罚单,
经查,天津分公司存在信息公示不准确、经纪人管理不到位、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进行营销等问题,反映出分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合规管理不到位。陈俊洁为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管理责任。
证券经纪人违规被罚时有发生,今年已有10家券商收到17张罚单,涉及从业人员13人,其中不乏营业部负责人,警示函、责令改正是主要处罚形式,但也有人员因违规情形较为严重而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被限制1年内不得从业或2年内不得担任分支机构负责人等职务。
天津证监局指出,上述信达天津分公司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五项、《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第四条第一项和《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的有关规定。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为,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告知客户下列基本信息,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等;证券投资顾问的姓名及其登记编码;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内容和方式;投资决策由客户作出,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证券投资顾问不得代客户作出投资决策。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通过营业场所、中证协和公司网站,公示前款两项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监督。
《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五项为,证券公司与证券经纪人签订委托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平地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之一为“证券经纪人的执业地域范围”
《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第四条第一项是,从事技术、风险监控、合规管理的人员不得从事营销、客户账户及客户资金存管等业务活动;营销人员不得经办客户账户及客户资金存管业务;技术人员不得承担风险监控及合规管理职责。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要求,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合规管理应当覆盖所有业务,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层级子公司和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天博。
天津证监局要求,信达证券天津分公司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工作,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易董数据统计显示,截至12月28日,包括上述两张罚单在内,今年以来已有17张涉证券经纪人罚单,其中,兴业证券、安信证券、德邦证券、长城证券、第一创业、浙商证券各有1张罚单,申万宏源证券、湘财证券、信达证券各有2罚单,光大证券有3张经纪人相关罚单。
12月7日,江苏证监局披露两张罚单,徐峰在作为湘财证券南京江东中路证券营业部经纪人从业期间,未在委托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执业,执业过程中存在为客户间融资提供中介便利的行为。该营业部因为合规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违规行为;证券经纪人档案管理存在不足,个别证券经纪人档案中未保存2015年再培训记录,两者均被出具警示函。
11月15日,江海燕被浙江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江海燕在温岭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现更名为温岭九龙大道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以本人名义代他人购买金融产品的行为。
11月6日,赵宇瀚被广东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赵宇瀚在中山证券肇庆星湖大道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给客户介绍他人为其操作账户,并参与约定投资收益分成和投资亏损补偿的行为。
9月27日,解飞被安徽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解飞作为证券经纪人,在从业期间存在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的情况。
8月1日,叶镇华、李国新被广东证监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1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客户开发服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张林开2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等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经查,叶镇华在云浮新兴东堤北路证券营业部(现云浮新兴荔园路证券营业部)期间,协助客户出借证券账户为他人融资提供中介和便利,向客户违规承诺承担损失。李国新未及时制止,参与营业部人员向客户承诺承担损失相关活动。张林开在上述营业部担任负责人期间,协助客户出借证券账户为他人融资提供中介和便利,向客户违规承诺承担损失;营业部合规管理、廉洁从业内控管理失效,除前述违规行为外,还出现向客户提供科创板测试题答案、索要客户证券账户密码、向客户发送回访问题、提供等多处违规情形。
7月17日,证券长沙分公司被湖南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证券长沙分公司原证券经纪人赖某在从业期间,未在中证协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情况下,通过新浪微博、微信等媒体向投资者提供大盘分析、个股点评、个股推荐、个股买卖建议等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并直接或间接获取不正当经济利益。对此,第一创业证券长沙分公司存在合规管控不到位,对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监督不到位,未及时核查和报告违法违规线索,客户回访、佣金调整、投诉处理等机制落实不到位的情形。
7月14日,安徽证监局对封远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封远生在担任合肥临泉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存在向客户销售非公司指定代销金融产品并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6月26日,江苏证监局对付永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付永亮作为德邦证券南京龙园西路证券营业部的员工期间天博,向客户传递非由德邦证券统一提供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荐材料及有关信息。
6月5日,广东证监局对曾伟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曾伟航在安信证券中山兴政路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替客户办理证券认购、交易及未报备手机号的行为。
5月10日,江西证监局对朱俊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朱俊华在江西分公司任职期间,向他人推介非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
1月12日,江西证监局对黄霞、证券南昌县澄湖北大道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证券南昌县澄湖北大道证券营业部原经纪人黄霞在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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